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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水利一詞最早見于戰國末期問世的《呂氏春秋》中的《孝行覽·慎人》篇,但它所講的“取水利”系指捕魚之利。約公元前 104~前91年, 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寫成《史記》,其中的《河渠書》(見《史記·河渠書》)是中國第一部水利通史。該書記述了從禹治水到漢武帝黃河瓠子堵口這一歷史時期內一系列治河防洪、開渠通航和引水灌溉的史實之后, 感嘆道:“甚哉水之為利害也”,并指出“自是之后,用事者爭言水利”。從此,水利一詞就具有防洪、灌溉、航運等除害興利的含義。現代由于社會經濟技術不斷發展, 水利的內涵也在不斷充實擴大。 1933年,中國水利工程學會第三屆年會的決議中就曾明確指出:“水利范圍應包括防洪、排水、灌溉、水力、水道、給水、污渠、港工八種工程在內。”其中的“水力”指水能利用,“污渠”指城鎮排水。進入 20世紀后半葉, 水利中又增加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環境水利和水利漁業等新內容,水利的含義更加廣泛。因此,水利一詞可以概括為:人類社會為了生存和發展的需要,采取各種措施,對自然界的水和水域進行控制和調配,以防治水旱災害,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研究這類活動及其對象的技術理論和方法的知識體系稱水利科學。用于控制和調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以達到除害興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稱水利工程。